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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市交通运输局“东外环(新316国道)交通安全设施” 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16-03-07 16:44:2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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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随州市财政局随财采计【2016】83号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受随州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其“东外环(新316国道)交通安全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ZRXCS2016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外环(新316国道)交通安全设施
     
      三、招标内容:东外环(新316国道)交通安全设施
     
      四、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
     
      1.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只接受国内具有交通设施施工安装或生产能力的供应商投标,并且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响应快速服务机制(提供证明材料)。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申请人在即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工作时间,到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报名。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明及身份证);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证件);3、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缴纳的2015年社会养老保险发票(并附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证明);4、具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响应快速服务机制的证明材料;5、由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出具所投产品(含交通信号控制机、Φ400方向指示信号灯、Φ300人行横道信号灯、倒计时器等四种产品)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现场审核,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备查。不符合资格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2016年3月18日15:00时(注14: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16年3月18日15:00时
     
      磋商地点: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二楼)
     
      采购人:随州市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古工
     
      电话:0722-3316712
     
      开户行名称:工商银行随州曾都支行
     
      账号:1805020109250099833
     
      八、信息发布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随州市瑞兴招标事务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七日
     
  • 关键字: 随州市 交通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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