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因市政道路改造,我局需对邛崃市部分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迁建和更换,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电子警察设备改造项目。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邛崃市公安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电子警察改造项目
三、拟确定供应商: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四、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电子警察设备项目于2013年2月7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合同价为13081111元。因市政道路改造,我局需对已建成的部分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迁建和更换,约需经费36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规定,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于电子警察设备项目是按照片证据采集的有效性付款,为了确保电子警察设备改造项目与电子警察设备项目的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且添购金额约为36万元未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3081111元的百分之十,拟确定供应商为四川浩特通信有限公司。
五、公示时间:2016年3月8至2016年3月14日止。
希望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在本时间内提出有效意见,并3月14日后不再受理,谢谢你的参与。
邛崃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8760252王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028-88741644何警官
2016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