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防控系统-高点视频监控系统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一、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项目名称:菏泽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防控系统-高点视频监控系统项目
三、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和理由:
因菏泽市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防控系统建设,需建设50套高点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费用约为4200544.75元。因本系统需要的核心技术为此公司专利技术,为确保整个工程建设的统一性、延续性,拟以单一来源方式与山东海格尔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议价完成此项目采购。
四、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5年12月17日-2015年12月23日),如有异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先生18678580066
菏泽市财政局采购办:0530-5613716
2015年12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