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二、集中采购机构: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三、项目名称:菏泽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郓城西外环与临城路闯红灯兼卡口系统设备迁移项目
四、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和理由:
根据工作需要,交警支队拟将郓城县西外环与临城路闯红灯兼卡口系统迁移到黄安镇G220与鄄巨路口,因该路口增加了4个方向的提前右转车道,需增加摄像机、补光灯、机箱、线缆等设备120280元。由为确保整个工程维护的统一性、延续性,拟以单一来源方式同原建设单位上海宝康电子控制工程有限公司(《“平安菏泽”智能化道路交通管控信息系统(二期)第二包闯红灯电子警察兼卡口系统》,合同编号:JZD-2009-242-2,工程审计后结算金额为1025.779万元)谈判并由该公司负责完成该项目工程。
五、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5年8月5日-8月11日),如有异议,请与项目联系人联系。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及电话:李女士0530-5613716,成先生18678580066
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