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具有本次谈判资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谈判编号:LYCG2015-J12
二、谈判项目名称: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标的及数量: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市公安局隆阳分局交通警察大队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1
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或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持有年检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且经营范围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采购内容;
(6)投标供应商必须具有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三级(含三级)以上资信证;
(7)近年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8)中标后7个工作日内必须在本地设立完善的服务网点,保证提供快捷、良好的售后服务;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违纪违法和重大质量问题;
3、凡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为同一法人代表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的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活动,否则,一经发现视为串标处理。
六、报名需提供的资料
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报名人身份证。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3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竞争性谈判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1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符合报名条件,现场发放纸质招标文件。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5楼)。
4.联系人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18987545777
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董先生联系电话:0875-2233939
传真:0875-2202579
八、投标的时间及地点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年12月4日15:00(北京时间)
2.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5楼)。
3.谈判时间:2015年12月4日15:00(北京时间)
4.谈判地点: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130号数码港5楼)。
八、投标保证金:肆仟元整(4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缴纳不接受现金,网银须到银行柜台盖章确认,否则不予接受投标文件;
2、工作人员查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有效凭据(原件)后方接受投标文件(开标后原件留存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未提供保证金缴纳原件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保证金递交帐号
收款单位:保山市隆阳区财政局
开户行:建行城南支行
账号:53001728641051000404
备注:LYCG2015—J12
九、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ynggzyxx.com/
2.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
3.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yzwzx.com/
十、其他
本次招标采购的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公告,我中心通过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请各投标人留意。
隆阳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