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大鹏新区交通综合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工程项目编号:44038320150050
招标项目名称:大鹏新区交通综合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工程(软件开发及集成)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1500500005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4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18:00时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9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7: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18:00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经办人:毛工
办公电话:2519112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办人:毛工
办公电话:2519112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83201500500005001
标段名称:大鹏新区交通综合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工程(软件开发及集成)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
招标部分估价:284.263494万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评标方法:抽签定标法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本次招标内容:中标人承担本项目停车场库的泊位管理信息接口、旅游区人流数据分析、软件开发、安装调试等工作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智能交通类或计算机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招标公告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其他: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3.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抽签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4.投标人必须提供深圳市电信运营商出具的有关手机信令数据应用服务合作的承诺函。5.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及交通类软件自主知识产权相关证书。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3.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