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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鹏新区交通综合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工程(交通信息发布屏工程)公告 437万

  • 2015-11-24 14:15:31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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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交通综合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工程项目编号:44038320150050

      招标项目名称:大鹏新区交通综合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工程(交通信息发布屏工程)招标项目编号:440383201500500003

      工程类型:货物采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标:否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5年11月24日09:00时公告发布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18:00时

      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9日17:00时答疑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0日17:00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2月02日18:00时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经办人:毛工

      办公电话:25191120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综合交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经办人:毛工

      办公电话:2519112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440383201500500003001

      标段名称:大鹏新区交通综合监测与信息服务系统工程(交通信息发布屏工程)

      工程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

      招标部分估价:437.58219万元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评标方法:抽签定标法定标方法:抽签定标法

      本次招标内容:中标人承担本项目25块三种类型交通信息发布屏施工和中心端相关服务器安装调试工作。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资质条件:同时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省外企业必须在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

      项目负责人资格: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招标公告业绩要求:

      招标文件业绩要求:

      其他: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单位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提交由深圳市(区)人民检察院或投标单位营业执照住所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3年内有行贿记录的,取消其参与投标的资格。各投标单位提交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截止日期为截标前2个月内有效。3.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若投标人在通过资格审查后被暂停投标,招标人将取消其进入抽签定标资格,也不补录入围定标的投标人数量。4.投标人必须提供三家以上(含三家)信息发布屏设备制造商关于产品及售后服务的授权函;且信息发布屏厂家必须出具所提供产品符合甲方制订的《发布屏设备技术参数及功能要求》(详见附件)的承诺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6.联合体主体必须具有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省外企业必须在广东省公安厅登记备案),并委派项目负责人。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1.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2.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3.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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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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