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澧县新建及改造红绿灯项目,政府采购编号:LL2015-J-113,委托代理编号:hnzxcg15-031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临澧县新建及改造红绿灯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LL2015-J-113。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预算(元)
1临澧县新建及改造红绿灯项目详见文件采购清单724300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标的物名称标的主要需求
技术服务合同条款
1.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设备
2.电子警察系统设备
3.电视监控系统设备质量保证期:3年工期:45天
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约定
1临澧县新建及改造红绿灯项目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是(√)
否()是(√)
否()是(√)
否()
二、供应商资质: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3.5、供应商在提交资质证明材料时要求同时提供原件供谈判小组审查。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4.1、按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4.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12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五、联系方式:
名称:临澧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
联系人:余先生
电话:18773661918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中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杨
电话:0736-7153755
地址:常德市武陵区武陵大道935号(泽云佳园7栋401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