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太阳能爆闪灯等设备进行询价采购,现诚邀有合格资质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采购编号:LSCG-2013XJ061
2、采购名称:蓝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太阳能爆闪灯等设备采购。
3、采购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二、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
三、资质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必须是依法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同时从事相应产品生产或销售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和拥有本地化服务网点;
4、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5、承认满足履行本询价文件中各项规定的要求;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其他要求: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的授权;。
注:1、投标人在获取采购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开具日期为接受报名日期内,且必须为原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以上均要求携带原件,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获取询价文件资料费: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五、定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六、本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北京时间):
1、获取询价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
2、询价时间:2013年12月6日上午9:30
七、获取询价文件地址: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务中心二楼)
八、开标地点:蓝山县政务中心五楼招投标室
九、监督机构:蓝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十、采购单位名称:蓝山县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厉先生 13574679111
十一、集中采购机构:蓝山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谢先生 李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0746-2226195/2226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