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渭南高新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渭南高新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设施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华春渭招字2015-018号
三、招标人名称: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
地址:渭南高新区
联系方式:0913-2112836
四、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2号恒生国际大厦A座503室
联系方式:0913-2035500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用途:渭南高新区道路交通信号灯及电子警察系统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性资:财政拨款。
六、投标人资质要求:
1、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国、地税)登记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介绍信(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不须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工程施工一级资质证书,省外企业取得省级以上公安部门安防备案一级资质且在省公安厅备案;建筑智能化承包二级以上(包含二级);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
4、针对本项目的主要产品生产厂家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需提供信号灯杆件、交通信号灯控制机、信号灯、电子警察设备、高清卡口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电子警察设备、高清卡口设备、球机须为同一品牌)。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1、2、3、4项要求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三套,原件阅后退还,复印件留存。
七、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5年11月4日至2015年11月12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渭南市朝阳大街2号恒生国际大厦A座503室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下午14:30时前
2、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3日下午14:30时
3、投标开标地点:渭南高新区财政局三楼会议室
九、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薇
联系方式:0913-2035500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渭南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渭南朝阳大街支行
账号:61001645008052505695
采购单位:渭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