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市内三区新增公交车专用道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T-20150805-025
2、项目名称:市内三区信号灯工程改造工程
第一标段名称:市南区信号灯改造
第二标段名称:市北区信号灯改造
第三标段名称:原四方区信号灯改造
第四标段名称:李沧区信号灯改造
3、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市南区信号灯改造
第二标段:市北区信号灯改造
第三标段:原四方区信号灯改造
第四标段:李沧区信号灯改造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3593.395371万元。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897.524893万元,第二标段控制价899.366317万元,第三标段控制价897.850428万元,第四标段控制价898.653733万元。
5、对投标人的资格、资质要求
5.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3外地施工企业须在青岛市的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或城阳区五个区中之一具有售后服务机构。
5.4外地施工企业须具有入青信用登记证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犯罪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7分标段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4个标段投标,但只能中1个标段。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获取招标文件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并报名。注册并报名成功后,按照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5年10月29日起至2015年11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1楼2号窗口。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付,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根据《青岛市政府采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实施办法(试行)》,投标单位在报名时还须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以便查询。
8、图纸押金
图纸押金人民币/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图纸需邮寄的,需加手续费(含邮费)人民币50元,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延误不负责任。
9、踏勘现场时间
本项目无需踏勘现场。
10、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踏勘现场日的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5年11月18日9时00分起至9时30分止。
地点: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香港中路19号)8号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者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12、联系方式
12.1采购人:青岛市公安局
地址:东海西路7号
E-mail:/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66572710
联系人:李福涛
12.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北路1号天福苑5号楼2单元1102室
联系人:李婧
E-mail:samsun_qd@163.com
邮政编码:266071
电话:0532-83617550
传真:0532-85855760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福州南路支行
账户:山东三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银行账号:37101983710051020076
2015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