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的委 托,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电子警察监控升级改造工程政府采购 项目 以 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 SDSITC-04138208
2、项目名称: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工电子警察监控升级改造工程政府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电子警察监控升级改造工程所需货物(含安装)及其服务。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须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法人单位,或者是经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该法人单位授权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子公司,或者是由该法人单位或前述子公司授权经营基础电信业务的分支机构(开标时投标人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2投标人须在青岛市黄岛区(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有注册的服务机构(开标前提交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4.3本次招标的主要设备包括:闯红灯电子警察一体化抓拍主机、前端智能管理终端、信号检测器和存储设备,主要设备若非投标人自身生产的,投标人须具有主要设备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且主要设备须生产厂家直接维保(开标时投标人提交授权书原件及生产厂家直接维保的证明书原件)。
4.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qingdao.gov.cn) 和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http://www.qdkfqcg.gov.cn :88/ 下同 ) 上同步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3年9月25日起至2013年10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地点: 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出具以下报名材料复印件1套(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进行报名审核(投标人可将报名资料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进行报名):
1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2)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 《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7、 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3年10月10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时间:2013年10月17日9时30分。
9、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和开标地点:
时间:2013年10月17日8时45分至9时30分
地点: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山南路666号卓亭广场3号楼二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室。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 招 标 人: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电 话:0532-66581151
联 系 人:董蓬海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E-mail: zb_sunrui@126.com
邮政编码 : 266033
电 话:0532-85668628 85668627
传 真:0532-80615083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四方支行
银行账号: 240304140153
联 系 人:孙睿(13206426688) 王峰
2013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