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及采购项目名称:
1、采购人:腾冲县公安局
2、采购项目名称:腾冲县公安局卡口升级改造项目
二、采购内容:
腾冲县和顺镇坡头、永乐村、中和镇下村、界头镇桥头村等4个村卡口升级改造。
三、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腾冲县公安局一期建设的两套道路卡口系统(和顺坡头、永乐村),经过长时间的不间断运行,现所有卡口设备老化无法使用且疏于维护,加之这两处卡口位于出入城关键道路,现急需恢复其卡口相应功能。同时,按照保山市公安局年初制定的考核指标,要求各县区公安机关的卡口建设量要在原有基础上每年新增15%的考核要求。为此,腾冲县公安局拟计划在中和镇下村及界头镇桥头村两处路段新设2个卡点,共增加4套卡口高清抓拍设备。
由于保山全市目前在用的卡口设备均为云南汉王科技有限公司承建,该公司在保山设置了统一的后端服务器供各县区共同使用。为确保该卡口抓拍系统建成后能与市级终端服务器兼容匹配,同时也便于市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调度管理。鉴于上述原因,经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建议由云南汉王科技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单一来源供应商。
四、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即2015年9月6日--2015年9月10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腾冲县公安局;地址:腾冲县公安局;联系人:尹大奖;
联系电话:18987537558。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腾冲县新闻小区127,联系人:罗仁亮,联系电话13987589088(传真):0875-5189899。
3、监管部门:腾冲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地址:腾冲县腾越镇山源社区范家坡小区8号,联系人:许洪铭、潘正仰、尹乙琼,联系电话:0875-5166222。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一式两份,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经过公证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达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并同时送至腾冲县人民政府采购办公室1份备案。在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腾冲县公安局(盖章)
云南镕诚建设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2015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