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的委托,对菏泽市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智能交通云平台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投标人,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与竞标。
一、招标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项目编号:HCHG1507-119
四、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菏泽市城市公共视频共享服务平台-智能交通云平台采购项目
2、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范规定验收合格标准
3、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交付使用
4、招标范围:软件部分,硬件部分。
(详细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到场的);
(5)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一级及以上资质;
(6)省级或省级以上安防协会颁发的安防工程企业一级资质证书或安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护壹级资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到人民检察院自行查询);
(9)能够提供服务器、存储、大屏等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网站下载。
七、投标保证金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参与投标的投标人请在2015年9月16日17时00分前从本公司的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按以下汇款信息汇入,汇出的投标人名称要与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一致,否则报价无效。交纳保证金信息:
1、收款单位名称:菏泽市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局;
2、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牡丹支行;
3、账号:241622197372。
八、质疑时间: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发送至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邮箱:hezetianqin@163.com。
九、招标文件变更及澄清于在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zzfcg.gov.cn、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本次公告发布于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开标会议举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9月17日9时30分;
地点:菏泽市牡丹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牡丹区委西邻便民服务大厅二楼)。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17日9时30分
十二、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0530-3336133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勤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153005063
2015年8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