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湖北省大冶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冶财采计[2015]B572号)要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大冶市公安局的委托,对大冶市公安局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电子警察卡口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冶采【2015】132号
2.采购项目名称:大冶市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电子警察卡口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主要内容:本项目分为二个包。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设备(一包)、电子警察卡口设备(二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4.采购预算:280.74万元(一包111.6万元、二包169.14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和要求(一包、二包):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且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均在有效期内: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
(2)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期间未在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的书面声明;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
2.供应商须具备安防工程企业叁级(C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
湖北省公安厅颁发的C级(含)及以上安防备案证(需提供资质证书或备案证件);
3.为本项目提供前期服务工作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合格制)。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资格后审证明文件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可在2015年7月14日起到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yggzyjyzx.com)本公告页面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4日0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2.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签署与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开标会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2015年8月4日09时30分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1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黄石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采购人:大冶市公安局
联系人:刘先生
地址:大冶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714-8773033
邮编:43510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联系电话:0714-3188077
地址:大冶市大棋西路2
邮编:435100
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7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