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平邑县交警大队
地址:平邑县金都大道37号
联系方式:赵主任电话:0539--4289122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龙融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1号7号楼902室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项目名称:平邑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设置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Y2015CG096
五、采购内容及要求:
本项目不分包,采购内容:平邑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灯设置安装采购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3、具有完善的技术和质量管理制度;
4、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满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交费方式:
时间:2015年6月2日—2015年6月4日,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价:150元/份,售后不退;标书费现场缴纳或打入招标公司指定账户.
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以上相关资质原件及复印件到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进行报名,原件现场审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由招标公司留存(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机构);
八、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捌仟零玖拾陆元(小写:8096.00)必须以公司基本账户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方式),电汇或网银转账时必须在汇款附言或汇款用途中写明项目编号;
帐户: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号:891101040024612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邑县支行
九、报价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6月5日上午09时30分
地点:平邑县滨河东路与银花路交汇处(东北角,冠鲁商务中心)平邑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十、联系人:孙工、徐工联系电话:13022790806、1585494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