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162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燕子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集镇交通违停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5―113号
二、项目名称:燕子集镇交通违停系统
三、项目内容:
1、数量、品种及规格:红外违停抓拍一体机、户外防水机柜等设备,规格详见报价表。
2、招标范围:货物的供应、安装、技术服务、人员培训。
3、工期: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采购内容,并承担全部费用。
4、安装地点:燕子集镇
5、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90%,余款留作质保金,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无息退款。
6、项目预算:8.2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询价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5月14日下午17:30前。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七、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5年5月15日上午9:00至9:20,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报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按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成本、安装费用、售后服务费、人工工资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含报价表(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张女士0718-5290619
燕子镇政府刘女士13972424556
附件:鹤峰县政府采购报价表
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二Ο一五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