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鹤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县财采计【2015】86号)要求,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受县交警大队的委托,就高清移动超速抓拍系统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有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HFXZFCG2015―065号
二、项目名称:鹤峰县交警大队高清移动抓拍系统
三、项目内容:
1、高清移动超速抓拍系统,具体参数见报价表。
2、采购内容:货物供应、安装、验收。
3、供货期限:2015年4月17日前完成货物供应、安装、验收。
4、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付款
四、供应商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此次采购项目经营范围;
2、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在经营过程中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
供应商在询价开标现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司红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五、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3月23日下午5:30前。
六、领取询价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3月24日下午3:00至3:20,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峰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股(原县民政局办公楼五楼)
九、询价币种:人民币。
十、成交原则: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为最终结算价(包括货物价、运至合同指定地点的运输费、安装费、人工工资、后期维护及各种税费等),采购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税费。
十一、响应文件要求:响应文件含报价表、售后服务承诺(均加盖供应商公章)。
十二、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交易中心张女士0718-5290619
交警大队晏先生0718-52634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