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代理机)构受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采购单位)委托,就集镇红绿灯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集镇红绿灯系统设备及安装
二、招标项目编号:JFC-2015-56号
三、项目序列号:56
四、招标项目概况:
1.预算金额(万元):90.4
2.采购内容:
序号项目名称数量备注
1满屏信号灯16组
2方向信号灯1组
3人行横道信号灯32组
4倒计时数码显示器16台
5联网信号机4台
6信号灯八角杆(热镀锌喷塑)16套
7人行信号灯杆(热镀锌喷塑)32套
8工程材料一批3.简要技术要求、用途:道路交通红绿灯系统设备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在开标会议上提供下列第1、3、4款要求的原件:
1、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具有本项目生产或经营范围),能提供本项目所需设备及施工安装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金沙县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4、参加会议的如是法定代表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授权委托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经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2015年04月11日09时30分-2015年05月06日12时00分
2.地点:贵州省金沙县城关镇中心菜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招标(采购)文件售价:叁佰元整(含项目整套文件,不能按包拆分售卖,售价按弥补招标文件印制成本费用原则确定,最高不得超过300元)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5月06日15时00分
八、投标地点:金沙县政务大厅二会议室
九、开标时间:2015年05月06日15时00分
十、开标地点:金沙县政务大厅二会议室
十一、收款单位:金沙县政务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金沙县支行
银行账号:2406075029000089316
十二、其他事项:
1.采购人名称:金沙县沙土镇人民政府
地址:金沙县沙土镇
联系人:徐先华
联系电话:15934715453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项目联系人:李关芬
联系电话:0857-7226817
传真:
邮箱:
金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0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