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接受丹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丹阳市交通优化改善标志标线工程、西城区七条道路、导皇线及万善公园片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标志标线和隔离栏)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76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交通优化改善标志标线工程、西城区七条道路、导皇线及万善公园片区交通安全设施工程(交通信号灯、电子监控、标志标线和隔离栏)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一标段:西城区七条道路和万善公园片区改造交通信号灯工程【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76号-01】
二标段:西城区七条道路、万善公园片区和导皇线等路口路段电子监控工程【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76号--02】
三标段:交通优化改善、西城区七条道路和万善公园片区改造标志标线隔离栏工程【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76号-03】
本项目分三个标段,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一个或多个标段投标。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标段:西城区七条道路和万善公园片区改造交通信号灯工程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产品中信号灯须经过公安部相关部门检测,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时间为周二、周五上午8:30至11:30,外地企业按当地的查询时间为准)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西城区七条道路、万善公园片区和导皇线等路口路段电子监控工程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适应能力的独立法人;
(2)供应商必须是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设备的中标单位(名单参见苏公安厅[2010]650号);
(3)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时间为周二、周五上午8:30至11:30,外地企业按当地的查询时间为准)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交通优化改善、西城区七条道路和万善公园片区改造标志标线隔离栏工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能力;
(2)供应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供应商必须出具近两个月内企业当地检察院开具的《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准入;
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丹阳市人民检察院查询时间为周二、周五上午8:30至11:30,外地企业按当地的查询时间为准);
(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付款方式:
一标段:西城区七条道路和万善公园片区改造交通信号灯工程
住建局西城区七条道路交通信号灯工程:合同内的工程量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付款。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计量价款的45%,第二年支付计量价款的20%,余款第三年且经审计后付清。
城管局万善公园片区交通信号灯工程:合同签订并进场后按序时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二标段:西城区七条道路、万善公园片区和导皇线等路口路段电子监控工程
住建局西城区七条道路电子监控:合同内的工程量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付款。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计量价款的45%,第二年支付计量价款的20%,余款第三年且经审计后付清。
城管局万善公园片区电子监控:合同签订并进场后按序时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交通运输局导皇线电子监控、122省道陵口沪蓉高速路口电子监控、人民大桥路段监控: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支付合同价的30%预付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二十日内支付合同价的40%;正常使用满一年且售后服务质量良好,余款将逐年按6%等比支付,以此类推,直至付款结束。
三标段:交通优化改善、西城区七条道路和万善公园片区改造标志标线隔离栏工程
交警大队交通优化改善标志标线工程:合同签订后二十日内支付工程款的2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审计结束后支付工程款的70%,余款一年后付清。
住建局西城区七条道路标志标线工程:合同内的工程量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开始付款。验收合格后第一年支付计量价款的45%,第二年支付计量价款的20%,余款第三年且经审计后付清。
城管局万善公园片区标志标线工程:合同签订并进场后按序时进度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65%;工程审计结束后,一次性支付。
六、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登陆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使用投标企业CA锁进行网上报名。
◆CA锁办理地点:镇江市长江路33号行政服务中心107室、311室。CA办理咨询电话(江苏CA镇江发证中心):0511-88968012。
◆CA锁激活:CA锁申领后须至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激活并注册为会员,在中心网站(www.dyzgw.com.cn)【服务专区】中查看《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注册流程》,按“流程”规定的办理,网址如下:
http://www.dyzgw.com.cn/dyzgw/infodetail/?infoid=be33f0ae-de31-4c72-b31d-8b41f2f86ab0&categoryNum=009003
2、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2月17日【北京时间8:30】--2014年12月23日【北京时间23:59】
七、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需交纳一标段70000元;二标段120000元;三标段102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1、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开户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2)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账号:70560188000135956;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账号:32001756236052513488;
(4)开户行:交通银行丹阳支行,账号:382003601018170076740。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月8日【北京时间:8:30—9:00】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1月8日【北京时间:9: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一、开评标时间:2015年1月8日【北京时间:9:0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三、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符叶菲采购人联系人:殷永红
电话:0511-86906230
传真:0511-86906232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四、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之前,登陆中心网站“会员业务系统”,在“网上报名”栏中填写“放弃投标的函”,加盖电子签章提交后方可申请退出。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且未在规定时限登陆系统申请退出的,将对其诚信考核一次,记入诚信考核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的【会员业务操作手册】中的【网上报名操作手册】查看。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