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方接受丹阳市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委托,对丹阳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信号灯、电子监控、中央隔离护栏、标志标线)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46号
二、项目名称:丹阳市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项目(信号灯、电子监控、中央隔离护栏、标志标线)
三、采购内容及需求:
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46号-01一标段:交通信号灯
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46号-02二标段:电子监控
丹政采标(2014)公字第46号-03三标段:中央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标线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符合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标段:交通信号灯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能力(包括供应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安装能力);
(2)投标产品中信号灯须经过公安部相关部门检测,投标时必须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电子监控
(1)供应商必须是江苏省道路监控网“3.20”工程前端设备的中标单位(名单参见苏公安厅[2010]650号);
(2)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标段:中央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标线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适应能力(包括供应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安装能力);
(2)供应商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五、付款方式:
标段一:
签订合同,开工前付款10%;所有设备和应用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完成审计,与市交警大队办理正式交接手续之日付款80%;所有设备和应用系统无条件免费维护保养期,完成维护保养期付余款。
标段二:
签订合同,开工前付款10%;所有设备和应用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完成审计,与市交警大队办理正式交接手续之日付款80%;所有设备和系统维护质保期为工程验收合格后五年,完成维护保养期付余款。
标段三:
签订合同,开工前付款10%;交安设施验收合格、完成审计付款80%;交安设施质保期为一年,完成质保期维护付余款。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谈判文件获取:
1、供应商报名时须向政府采购部提供下列材料,接受现场报名、电子邮件或传真形式:
一标段:交通信号灯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号灯须经过公安部相关部门检测,提供相关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盘。
二标段:电子监控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盘。
三标段:中央隔离护栏、交通标志、标线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U盘。
2、报名时间:2014年9月5日-2014年9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3:00-6: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获取:报名成功即可获取招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供应商投标时需交纳一标段20000元;二标段50000元;三标段16000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汇票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不接受其他形式,否则其投标响应无效。
1、开户名称: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账号:供应商可选择以下开户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1)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丹阳和平桥分理处,账号:1104022029000124519;
(2)开户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账号:70560188000135956;
(3)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支行,账号:32001756236052513488;
(4)开户行:交通银行丹阳支行,账号:382003601018170076740。
★供应商在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同时提交本企业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8:30—9:00】
九、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9: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一、开评标时间:2014年9月26日【北京时间:9:0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三、联系方式:
政府采购部联系人:符叶菲
电话:0511-86906230
传真:0511-86906232
邮箱:danyangzfcg@126.com
联系地址:丹阳市开发区兰陵路88号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市政府西南角)
十四、备注:
1、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2、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不得无故放弃投标,若有特殊原因放弃投标的,须在投标截止日前两天(不含开标当日)以书面形式致函采购代理机构。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情况外),并未书面致函的,诚信考核一次,记入诚信考核库,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予以公告3个月。在公告期间,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3、网上报名、网上下载具体操作可登录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dyzgw.com.cn)首页【服务专区】中查看《政府采购网上报名操作手册》。
丹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201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