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受青岛红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红岛片区大洋一路(岙东南路—华中南路)、经一路(岙东路—华中南路)、经二路(岙东路—环岛路)、环岛路(岙东路—新悦路)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以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GXQ2014-144
2、项目名称:红岛片区大洋一路(岙东南路—华中南路)、经一路(岙东路—华中南路)、经二路(岙东路—环岛路)、环岛路(岙东路—新悦路)智能交通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
红岛片区大洋一路(岙东南路—华中南路)、经一路(岙东路—华中南路)、经二路(岙东路—环岛路)、环岛路(岙东路—新悦路)四条道路的智能交通建设及其配套工程。包括智能交通管理平台接入、交通信号控制系统、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高清监控系统、高清卡口系统、交通流采集系统、数据中心建设及配套的通讯网络建设。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717.260691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青岛市辖区外注册的企业须在青岛地区设有分公司(开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原件),提供本地化售后服务。
5.2投标人应具有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壹级资质;
5.3投标人所投主要产品(信号机、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监控摄像机)须具有公安部相关检测机构出具的系统检测报告;
5.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信号机、闯红灯电子警察系统、监控摄像机授权书原件;
5.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qingdao.gov.cn/,下同)上发布。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时间:自2014年12月17日起至2014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地点: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3楼306室;
售价:每套2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8、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4年12月24日17:0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按照以下联系方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地点
时间:2015年1月15日13时20分起至14时00分止。
地点: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3楼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人:青岛红岛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红岛街道岙东南路西侧
E-mail:/
邮政编码:266000
电话:0532-67781781
传真:/
联系人:张小彤
10.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7号鲁邦广场A座三楼306室
E-mail:sdzgzhangwen@126.com
邮政编码:266033
电话:0532-85722157、85668625
传真:0532-806150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青岛市北支行
银行账号:240304140153
联系人:张文冯倩苏石磊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