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单》,按实际完成额支付,但支付额不大于合同金额与前三次支付额合计的差25.0%
二、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3.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4.承诺若逾期不领取中标通知书或逾期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视同自愿放弃中标和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资格。
5.出具近五年来无行贿犯罪纪律的证明。
6.其他条件,详见下表。
品目其他条件
001无。
002无。
003无。
004无。
005无。
006无。
007无。
008无。
009无。
010无。
011无。
012无。
013无。
014无。
015无。
三、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henyang.gov.cn)“首页-重要通知”公布的“沈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入库供应商方能参加沈阳市政府采购活动。
四、获取采购文件须知
从即日起至本公告公示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入库供应商登录沈阳政府采购网(www.ccgp-shenyang.gov.cn)免费下载。
五、标前答疑会
1.召开时间:2014-08-0614:30。
2.召开地点: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六楼第五开标室。
六、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时间:
递交时间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0分钟,不接受在递交时间以外递交的投标文件。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08-2110:30
2.递交地点:
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3.递交方式:
(1)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合法代理人现场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不接受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4.递交份数:投标文件七份,其中:正本1份,其余为副本。
5.有效期:自递交之日起九十天。
6.其他:
(1)须以整品目的形式且对品目内全部采购内容报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2)不具有独立运作并自负盈亏的企业法人的分公司没有企业法人授权的投标无效。
七、说明
1.凡与本次采购相关的事项,请详见采购文件或向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咨询。
2.除特殊说明,采购公告或变更采购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所指天数均为日历天数。
3.本次采购,有效的采购文件类型的采购序号为采购序号。
感谢您的支持和参与!
采购人:沈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一纬路72号
联系人:汪洪
电话:024-23108135;15904064525
采购代理机构: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二十一世纪大厦B座
联系人:徐培焱
电话:024-22896623
二〇一四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