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受广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广丰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对道路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道路智能交通监控系统
二.采购编号:SRZMZFCG-2014-046#
三.采购方式:电子化公开招标
四.采购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 | 单 位 | 数 量 | 预算价 (万元) |
道路智能交通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项 | 1 | 86.6 |
注:设备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规定(国标、或行业标准),项目内容包括管材及配件的供货、运输及售后服务等。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含500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原件;
(4)所投产品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授权书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网注册并办理CA证书;
▲特别提示:建成后系统各路口设备采集的数据信息必须满足大队现有道路监控系统运行的要求,并通过综合管控平台(海康威视ivms-8600)与上级公安机关的交通管理应用平台和全国机动缉查布控系统无缝对接。
六、投标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23:59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费缴纳方式:开标前一小时内在开标地点以现金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标书费。
标书售价:300元/份。
注:具备报名资格的投标人开标前需向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缴纳投标综合服务费人民币贰佰元整。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接收截止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10:00【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导致投标无效。】
接收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刘女士电话:0793-8221833
注:开标时另须提供与电子版招标文件一致的纸质招标文件(一正两副)在开标截止日期前半小时递交。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4年8月26日上午10:00【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制作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出席开标会,用于电子版投标文件的解锁】。
开标地点: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开标室。
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网络媒体上另行通知。凡领取标书后,对本标书必须仔细阅读,如对招标文件存有质疑,请在2014年8月21日北京时间16:00前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出,否则视为接受。
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以表格形式自动生成在招标文件中的正文内,如有不一致的地方以评标办法为准。
注:如投标商在规定的质疑时间以后下载招标文件的,就表示已放弃了质疑的权利。
采购人:吴科长 电话:13319318444
采购代理:刘女士 电话:0793-8221833
E-mail:369297618@QQ.com
上饶市正茂科技有限公司
201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