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省道303线顺宁镇保娃沟门至高湾段安装区间测速设备采购项目已于2014年6月20日进行竞争性谈判,现竞争性谈判已结束,根据谈判小组评审结论,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省道303线顺宁镇保娃沟门至高湾段安装区间测速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ZDCG2014-019JZ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志丹县迎宾大道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志丹县城北街
联系方式:0911-6634021
五、项目用途:区间测速
六、成交信息:
1、成交供应商:淄博德萨克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交金额:¥:357000.00元
七、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世平范建赵华新
八、各有关当事人若对本公告有异议,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之有关规定执行。
九、公告期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四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