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公安分局高清治安卡口五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18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人委托,就徐汇公安分局高清治安卡口五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徐采中招2014-050
二、项目名称:徐汇公安分局高清治安卡口五期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徐汇公安分局高清治安卡口五期项目建设。具体包括:1、扩容现有EMCIsilonNL400NAS存储系统;2、购置一套FCSAN统一架构存储;3、购置和部署一套内存数据库软件;4、采购6个CPU的VMwarevSphere5Enterprise虚拟化软件认证许可;5、完成徐汇公安分局治安卡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开发。供应商应投报以上所有采购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注:根据上海市财政局沪财库[2009]19号“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福利企业产品和服务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的产品和服务。同时项目采购应当符合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的要求。本项目面向所有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其要求标准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中相关规定。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1700000元人民币,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不予接受。
项目工期:本次采购全部内容必须在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
交货地点:徐汇公安分局指定地点。
招标范围包括:软件开发及采购、成品软硬件产品采购、供货、运输、保险、卸货、安装集成、测试、验收、培训、保修等直至系统完全正常运行前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合格的供应商除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要求登记入库,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未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具有《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贰级及以上(省、直辖市公安厅、局安全技术防范办公室或相关机构颁发);
3、具有国家工信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四、领取招标文件需提交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原件、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原件;
2、以上证照原件经采购方核对后即刻发还,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企业公章)。
五、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4年6月20日-2014年7月9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到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符合上述资质条件并且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可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4年6月25日上午10点整前以书面传真的形式向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由采购中心负责统一解答。采购中心将在2014年6月25日下午17点前以传真形式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7月10日(周四)上午10时整(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八、投标地点: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
九、2014年7月10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整于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9会议室举行开标仪式,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含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标人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本次招标采购由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实施,不向投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请投标人在测算投标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十、集中采购机构: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上海市漕溪北路336号徐汇区人民政府综合楼308室,联系人:鞠云、曾妮,电话:021-64872222转8133、8136传真:021-64283957,徐汇区政府采购网址:http://zfcg.xh.sh.cn
采购人: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地址:徐汇区中山南二路1020号
联系人:陈冰,电话:13386266315
上海市徐汇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六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