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省道303线顺宁镇保娃沟门至高湾段安装区间测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省道303线顺宁镇保娃沟门至高湾段安装区间测速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ZDCG2014-019JZ
三、采购人名称:志丹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地址:志丹县迎宾大道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志丹县城北街
联系人:韩飞
联系方式:0911-663402113891159678
五、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用途:区间测速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厂家授权书或指定的代理商授权书,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银行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企业完税证明:截止2014年3月底(提供票据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4年6月10日至2014年6月16日时止(工作时间)
2、发售地点:志丹县财政局办公楼一楼104室
3、交纳招标保证金: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4年6月20日15时前
2、开标时间:2014年6月20日15时
3、开标地点:志丹县财政局五楼招标室
志丹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