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公安局吉利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最终用户)委托,就洛阳市公安局吉利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通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吉政采[2013]27号。
二、采购项目:洛阳市公安局吉利分局交通警察大队通信号灯及交通安全设施采购安装项目。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财务会计制度;无违法记录;
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包含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内容的生产、安装和服务等方面的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外省投标人必须在河南省内设有经工商部门注册的正式售后服务机构。
5、投标人必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6、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四、获取采购文件办法:
本次招标文件免费领取,凡符合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可于 2013年11月27日 至 12月6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到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吉利区河阳路中段财政局四楼)或可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jiliquzfcg@163.com)领取。报名时须提交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施工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可将以上资质复印件(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扫描后发至采购中心邮箱(邮箱地址jiliquzfcg@163.com)领取。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3年12月18日下午 15:0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吉利区财政局四楼会议室。
地址:河阳路中段财税大楼。
联系人及电话: 翟 先生0379-66912537(办电)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程 先生13783165651
洛阳市吉利区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