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安县新型产业园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经红安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 红安县新型产业园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第二次)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本期工程建设83个高清视频监控点,2个治安卡口,新建园区监控平台并与县局监控平台对接,预算总额为435万元。项目建设必须满足通过湖北省公安厅建审要求,满足湖北省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相关规范,符合GB28181-2012《安全防范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项目建成后,能够实现园区入口、重要路段、重要部位夜晚看得见、白天看得清。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在政府采购中无不良履约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照齐备,合格有效。
(3)具备安全技术防范一级资质;
(4)具备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
(5)近三年县级及以上类似本项目业绩;
(6)有良好的信誉和优质的售后服务。
(7)投标人应是合格的生产商或具有合法授权的代理销售商,代理销售商必须取得生产企业对主要设备(摄像机、卡口、服务器、交换机、存储)的授权。
五、报名时间及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自公告之日2013年11月25日起至2013 年11月29日下午16:00时止(节假日除外)。报名时请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安全技术防范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产品厂家授权书以及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所有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外地投标单位,需提供原件到红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网员备案相关手续。
六、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红安县红金龙大道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七、联系电话:0713-5256733
红安县公安局
红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3 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