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交警大队电子卡口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 2013-08-22 18:22:1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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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受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的委托, 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对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卡口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1 、项目名称: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电子卡口设备采购


      2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编号: hysn2013032


      3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4 、供应商资质:


      4.1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


      4.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4.1.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原装全新、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


      4.2供应商特定资质条件:


      4.2.1具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4.2.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2.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2.4企业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安部门颁发的一级《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资格证》原件


      4.2.5提供高清CCD智能摄像机公安部检测报告复印件


      4.2.6提供高清CCD智能摄像机制造厂商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2.7提供嵌入式车牌自动识别系统软件著作权复印件


      4.2.8提供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著作权复印件


      4.2.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2.10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告知函


      5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谈判文件从即日起至 2013 年 8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7:00(北京时间)在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发售。谈判文件售价:400元/套。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人凭以下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①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④凡是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是投标人单位的在册职工,并须提供被委托代理人本人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


      6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6.1 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013 年9 月 3 日(星期 二 )上午 9:30 时(北京时间)。


      6.2 响应文件送至 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分公司财政局大院内


      6.3 逾期或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7 、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


      请供应商代表按下列时间和地点参加谈判。


      7.1 谈判开始时间: 2013 年 9 月 3 日(星期 二 )上午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7.2谈判地点: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绥宁县分公司财政局大院内 (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址)。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绥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向先生


      手 机: 18873991889


      采购代理机构 : 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夏小姐


      电 话: 0739-7606888


      地 址: 绥宁县财政局大院内


      招投标监督机构:绥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39-7611085


      邵阳市宏远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8月22日

  • 关键字: 绥宁 电子卡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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