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招标书
招标编号:QDGP201309006GK
启东市公安局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
二○一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 标 函;第二部分、招标货物数量及配置要求;第三部分、招标项目要求;第四部分、投标方须知;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招 标 函
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受启东市公安局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政府采购执行通知书(启财采字2013[384])中的启东市城区道路交通监控系统三期进行公开招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其相应的经营范围,同时具备法律、法规规定其他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招标文件编号:QDGP201309006GK。
二、招 标 人:启东市公安局
联 系 人: 岳警官
联系电话:13862891103
三、招标货物及配置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书,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220万元人民币。
四、交货地点:启东市公安局。
五、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含1000万元),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如投标单位为垄断行业的,必须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投标。
2、投标方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或二级以上或省级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
3、投标单位提供系统网络传输线路证明材料。属租用线路的,须提供租用协议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带原件备查或提供启东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网络传输线路证明材料。);属自建的,须提供详细的建设方案。属自有线路的,提供线路的资源情况说明。
4、注册地非启东市的供应商,提供在启东市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材料(其中办公地点证明材料必须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协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备查);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供应商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 www.qdztb.com)。
六、投标时间及截止时间:
投标时间:2013年10月 21 日上午9:00 -9:30(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13年10月 2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2013年10月 21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地点:启东市政府采购与招投标交易所开标室2(启东市汇龙镇人民中路683号建筑业大厦三楼)。
第二部分 招标货物数量、技术规格及配置要求
一、项目范围:启东市城区道路监控系统工程(加密三期)。包括:工程材料和设备制造或采购、安装调试施工及验收交付、技术培训、质量保修、工程后续维保及供电部分等全部工程内容。
二、 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推进科技强警,本着节约资金、资源共享和协调指挥、提高效率的原则,在城区范围内对前期建设的监控进行补盲及改造,并加强智能化、自动化管理手段。
本次工程包括系统的设计、设备采购、安装、软件开发和调试。
整个项目建设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启东市公安局智能监控总体系统及联网要求。
2、 符合智能监控系统和电子警察系统建设标准。
3、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工程内容:1、新建7个点位20个500万高清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2、新建4个点位4个200万高清自动抓拍违停系统;3、对前期建设的21个点位61个200万高清摄像机改造成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4、对前期建设的8个点位禁行路段抓拍系统进行改造;5、对前期建设的15个点位130万高清摄像机改造后接入启东智能化数字平台;6、软件开发升级调试。
三、系统功能要求及平台功能要求
(一)、高清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
1、系统组成
本次工程共新建20只500万像素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改建61个200万像素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本系统对启东市城区内各路口进行闯红灯自动抓拍,并对过往车辆进行记录。本系统必须包含车辆检测、图像采集、信号处理、号牌识别、数据存储、传输通信、辅助照明等主要部分,以及立杆、供电、防雷接地等其它部分。
2、基本要求
本次工程必须符合公安部颁布的《闯红灯自动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6-2009)、《公路车辆智能监测记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497-2009)、《城市监控报警联网系统系列标准》(GAT669-1至10-2008、792.1-2008、793-1至3-2008)、《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GAT832-2009)和《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规范》(GAT833-2009)等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中心管理软件须符合公安部统一平台接口标准,数据库表结构应符合要求,满足交警系统的现有数据接口,后台数据库必须与启东市相关监控建设相兼容。数据接口必须向业主开放以便业主二次开发。承建商应在投标文件中具体列明以下数据内容中具体数据项的表结构,表结构包含数据项名称、字段名、字段长度、备注说明等,并在项目施工阶段无条件配合大队接入现有违法采购系统及交通指挥平台中。
3、功能要求
卡口式电子警察系统设备应能承受高温、低温、雨淋、盐雾、粉尘等各种气候环境;各类设备防护罩应具有一定的机械强度并达到适应应用环境的防尘防水密封要求,长期使用不应有严重锈蚀,设备内部不应有大量积尘;在静电放电、浪涌、电源短时中断等电磁干扰环境下允许暂时降低性能指标,但不应出现电气故障,系统内已贮存的图像、数据不应丢失;设备安装应与现场环境相协调。
详细阐述卡口式电警系统所有功能以及数据字段的描述
3.1电子警察功能模块
(1)捕获性能
电子警察功能模块除能够对不按信号灯规则行驶、违反禁止标线行驶、逆向行驶等等常规违法进行抓拍,且抓拍率不低于95%,有效率不低于90%。电子警察功能模块采用视频虚拟线圈的检测方式进行抓拍。
(2)车辆图像抓拍性能
对于红灯亮后进入停车线且继续向前行驶越过停车线的违法车辆拍照。可自动判别车辆进入停车线的时间,对于红灯亮前进入停车线的车辆不拍照;对于红灯亮后进入停车线,但不向前行驶,只在绿灯亮后向前的车辆不拍照。
抓拍的违法照片由一组3张真彩图片组成,能够反映机动车闯红灯的动态违法过程。第一个位置的信息能够清晰辨识闯红灯车辆的车身颜色、车牌颜色、车牌号码、所在车道信息、对应信号灯信号状态和车身压在停止线上或在停止线后的情况。
第二和第三个的车辆位置信息不仅能清晰辨别车辆颜色、车牌颜色、信号灯状态,还能够反映违法车辆在红灯状态下越过停止线动态位移的违法过程。全过程图片的车牌信息和整车信息是统一的,不会因特征分离产生执法争议。
在自动抓拍后,即时将抓拍到的三张图片合成一个文件存储,并实时识别车辆号牌。
违法照片的信息包括了停车线、红灯信号、车牌颜色、车牌号码、车辆类型、车身颜色、违法日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违法车道情况。违法照片清晰可辨,肉眼可以识别到车牌号码、红灯信号、停车线以及车身颜色等重要违法判别信息。违法照片在合成存储的过程中,系统抓拍控制软件对其进行了加密处理,经过加密的违法照片可以进行公告和公正,能够为执法提供强有力的有效证据。文件编码符合公安部的相关要求。
3.2卡口功能模块
(1)捕获性能
采用视频虚拟线圈检测方式进行抓拍时,全天候实现对经过监控路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瓶车进行抓拍。
系统识别率:
a.正常天气情况下,白天(6:00-19:00)对车辆的号牌识别率不小于95%,后5位字符的识别准确率不小于98%,号牌颜色识别率大于98%。
b.正常天气情况下,晚间(19:00-次日6:00)对车辆的号牌识别率不小于90%,后5位字符的识别准确率不小于95%,号牌颜色识别率大于95%。
系统需存储号牌识别的每个字符识别正确率,以便数据比对时根据不同正确率实现不同比对方式,并实时体现系统前端硬件性能。
车牌识别功能符合《机动车号牌图像自动识别技术范》GA-T833-2009要求。
在监控区域为同向相临的2个(含2个)以上车道时,车辆图像捕获应能满足通行车辆骑、压车道线行驶的情况。
(2)车辆图像抓拍性能
卡口功能模块能够清晰地反映整个车辆特征,夜间环境下能清晰采集到车身轮廓和尾部主要特征,白天环境下能基本体现车辆特征和尾部特征。
为了提高系统抓拍图像的清晰度,确保全天候在各种复杂环境(如:弱雨雾、强逆光、弱光照、强光照、车辆高速运动等)下拍摄出清晰的图片,应具备下述功能:
a.根据现场光线的明暗,对摄像机的光圈、快门、增益进行实时控制;
b.根据现场光线的明暗,控制补光灯对环境的智能补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