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张为车尾部特写,能够清晰辨别号牌号码。
且每张图片应包含时间信息,至少应精确到0.1s。
违法数据图片必须为合成图片,具有防篡改功能。
违法信息的内容的及叠加方式可灵活调整,文件名称命名规格可灵活设置。
每条违法合成图片大小不小于2048k,合成图片的压缩比可人工设置。
4)补光设备要求:LED高亮补光灯,亮度不大于200LUX,功率不大于100瓦。
10、车辆牌照自动识别功能
系统可自动对车辆牌照进行识别,包括车牌号码、车牌颜色的识别。
在实时记录通行车辆图像的同时,还具备对符合“GA36-92”(92式牌照)、“GA36-2007”(新号牌标准)、“GA36.1-2001”(02式新牌照)标准的民用车牌、警用车牌、军用车牌、武警车牌的车牌自动识别能力,包括2012式号牌。所能识别的字符包括:
阿拉伯数字
“0~9”十个
英文字母
“A~Z”二十六个
省市区汉字简称
京、津、晋、冀、蒙、辽、吉、黑、沪、苏、浙、皖、闽、赣、鲁、豫、鄂、湘、粤、桂、琼、川、贵、云、藏、陕、甘、青、宁、新、渝、港、澳、台;
2012式军用车牌
号牌分类用汉字
警、学、使、领、试、境
2012式武警车牌
?车牌颜色自动识别
系统能识别黑、白、蓝、黄四种车牌颜色。
11、高清录像功能
系统具备高清录像功能,提供全天候录像与事件录像两种录像方式,录像最大支持全分辨率、全帧率录像,也可根据需要调整录像分辨率及帧率。
能24小时对前端交通情况进行实时录像并存储,视频质量能全天候看清楚整个监控区域的路面状况及通过车辆的类型、颜色、车辆行驶轨迹、车牌数字等信息。路口摄像机在网络畅通的情况下,所有录像数据传回市局数据中心,中心录像存储时间不少于15天(200W相机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保持25-30帧率;500W相机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帧率保持1-15帧率)。录像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画面尺寸和帧率的调整,在保证有效信息的基础上,支持移动侦测状态下全尺寸全帧率录相,其它情况下低码流录像最佳。后台可对视频录像进行调用,具备查询指定日期和时间段视频的功能。
3.6电子警察中心管理系统功能要求
智能交通管理平台应具备认证、注册、配置、控制、报警转发控制等信令处理功能。提供智能交通业务管理,根据实时车辆信息,进行数据的查询、黑名单比对、套牌车检测、与已有数据平台对接开发,以及交警实战业务应用等功能。应具备完善的网络管理功能,支持多台信令管理服务器相互协同工作组建多级多域的管理平台。智能交通管理平台还支持管理存储设备、存储资源和视频数据,支持对系统所有存储资源进行全方位的监控和管理,支持不间断的视频检索、回放等业务。平台包含媒体交换服务单元可以用于流媒体转发和跨网点播服务。智能交通管理平台能够检索所有下级交通管理平台的车辆数据,通过数据整合完成智能交通数据应用业务。
智能交通管理平台除了能够接入电警相机外,还需要支持接入视频监控类的摄像机,实现各类数据采集的融合、统一接入。
3.6.1抓拍与监控融合,统一平台管理
在实际应用中,高清电子警察设备抓拍的高清小场景静态图片和IPC录制的大范围动态视频往往是互为补充的。高清电子警察图片能清晰的反映出车辆的全部细节特征,包括车内人脸特诊,车牌号码等,IPC录像能直观的反映出车辆行驶的动态轨迹。因此接入用户已有的传统视频监控图像,是提升系统性能的有效途径:通过电子警察的高清图像布控嫌疑车辆点位;在嫌疑车辆报警时,通过电子警察点附近的视频监控图像确认和跟踪特定嫌疑车辆;根据视频监控图像确认系统采集的交通状态;根据电子警察点附近的视频监控图像远程查看外场设备状态。
平台整合电子警察、高清卡口、视频监控等多个业务系统,统一用户操作界面,单屏多屏组合显示,方便指挥中心和各相关警种等人员的工作。更可提供警情全网巡查、可疑信息采集、案件研判、车辆追踪、人员协查、典型案例分析、业务统计分析等公安特色业务,发挥全网统筹的资源优势。
3.6.2PGIS地图呈现
图形化的地理信息系统是应急指挥、调度中非常重要的辅助手段。
系统应支持与PGIS警用地理信息平台开展融合应用。管理平台可基于PGIS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综合应用,如PGIS地图调用、抓拍点标绘应用、视频关联应用等,共享PGIS基础警用图层数据。可以对摄像机进行区域查询、模糊查询、周边查询,并定位到某个摄像机,查看摄像机信息和其周边地理信息。用户可以通过在地图上点击摄像机,实时播放相应摄像机的视频信息,历史录像查询回放,并可实现云镜控制、点播回放以及通过鼠标操作图像输出至大屏等功能;支持在PGIS地图上框选、圈选、不规则选择等操作对所选单个或多个摄像机进行视频实时调控监看。
系统支持电子地图的各种操作,包括放大、缩小、全图、移动、打印、点选、框选、等操作,具备鹰眼功能,可以中心定位方式快速定位到某个指定卡口。根据用户输入的卡口名称关键字搜索符合的结果,并提供定位展现。
3.6.3实时视频显示功能
系统实时显示过往车辆的信息,包括:过车时间、卡口名称、车道号、车牌号码、车身颜色、车牌颜色、车辆类型、车牌类型、车速、限速、方向编号、行车状态、报警预案等,系统实现了结合卡口示意图对实时过车信息和车辆图片的查看。
3.6.4视频和图片关联功能
系统采用高清电子警察点位进行监控,电子警察图片和高清IPC录像同时接入管理平台,后端管理平台会根据客户需求同时的查看卡口图片、电子警察图片和高清录像,将卡口记录的过车图片、电子警察记录的违法图片和高清的视频进行关联,将现场的情况更加逼真的展现给客户。
系统支持电子地图功能,可以直观显示前端设备的位置,以及车辆经过的实况视频,无需频繁切换窗口;
3.6.5数据查询功能
查询功能由电子警察违法信息查询、报警信息查询、布控信息查询、操作日志查询等功能模块组成。可以按照时间、地点、车辆号牌、号牌颜色、车辆颜色、车辆类型、布控原因、布控组织,报警时间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包括图片和相邻监控点视频信息,支持单监控点查询结果同步回放功能,并可导出相应文件夹,系统支持模糊查询和二次查询。此外,具有特定权限的用户还能查询系统操作日志、设备状态日志等相关信息。
系统除支持正常车辆经过信息查询外,还支持对异常车牌、关联性车牌等多样业务化查询的应用。
3.6.6车辆布控
嫌疑车辆布控是系统的基本功能,但由于公安各业务部门对嫌疑车辆的定义和关注程度不同,嫌疑车辆布控需要分级分用户。
系统通过手工录入或者批量导入的方式建立车辆布控数据库,车辆布控数据库至少包括车辆号牌,号牌颜色、布控级别、布控单位,布控人,布控原因,布控有效期等字段。
支持多种报警联动方式,并且针对不同报警类型可设置不同的报警声音,同时系统除支持黑名单功能外,还提供红名单和白名单功能。
3.6.7磁阵管理功能
系统采用IPSAN作为存储设备,IPSAN负责将系统的卡口图片,文本信息及视频数据进行集中管理,通过在管理服务器进行数据的管理,实时数据写入过程,可完成视频数据实施存储和存储系统的动态调用。
3.6.8流量统计功能
系统支持按时间特征、流量特征、卡口特征及区域特征进行统计。可以按照小时、日、周、月、年进行固定模板统计,也可自定义统计,统计对象可包括车流量(分地域)、报警类型、布控单位等。可根据报警地点统计结果进行治安黑点地区的摸查,报警时间段统计结果合理安排警力资源,报警率(报警车辆占全库车辆的比值)统计结果设定工作计划。
统计结果可以以折线图、柱状图、立体柱状图、饼状图等方式进行图形展示,也可采用报表的方式展示。
3.6.9行车轨迹功能
系统应可在PGIS或离线地图上显示指定车辆的历史行车轨迹信息,从而进行行为分析。当某车辆连续通过多个监控点时,系统可以根据车牌号码,在地图中按照时间先后顺序显示该车辆在此时间段内的所有过车信息,并在电子地图实时呈现其最新的行车轨迹,无需指定车辆查询历史信息,从而进行实时行为分析。
3.6.10区间测速功能
系统支持对支持区间测速,最大支持1000个测速区间。区间违章信息查询统计,区间违章照片合成。区间测速配置即刻生效。
3.6.11车道占有率统计
系统具备车道占有率统计功能,能够针对用户指定的时间段提供车辆通过该路口车道的累计时间占比,其结果以表格、直方图、曲线图的形式输出、打印,并将统计结果传输到指挥中心,管理部门可根据这些数据采取相应措施疏导交通,提高公众出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