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计划下达函的要求,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的委托,对其“青山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第三期系统集成建设项目”所需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THCX-QSQ-HW-2017-0112
(二)项目名称:青山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第三期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三)采购预算:共计369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1)项目包编号:THCX-QSQ-HW-2017-0112
(2)项目包名称:青山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第三期系统集成建设项目
(3)类别:货物
(4)用途:用于青山区社会治安监控系统第三期系统集成建设
(5)数量:一批
(6)交货及安装期:200日历天
(7)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采购预算:3690万元
(9)质保期:5年
(10)机房动力电建设部分投标金额固定为20万元
2.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或低于招标采购预算金额的60%,其该包投标(报价)无效。
3.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无。
4.投标人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条件,且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备《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一级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备省级安全技术防范A类(省外企业E类)或中国安全防范产品行业协会颁发的安防一级资质。
4、投标人须是所投主要产品(监控摄像机、监控球机、卡口摄像机)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需提供资质证明,如不是制造商则须提供产品货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要求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个投标人.以报名顺序先后为主)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二年(14、15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经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缴纳明细清单(被委托人在名单中)。
6、投标人须提供主要软件产品(视频智能侦查系统(单机版)、大数据分析系统、车型库系统、人群热力图系统)的授权书及公安部出具的检测报告。
7、投标人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在有效期内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查询记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自行查询信用记录并打印),一经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将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执行。*没在以上网址注册的中小企业须提供无不良信用承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3月9日起至2017年3月16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时~12:00时、下午14:00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三)获取要求: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以下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报名时需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二)截止时间:2017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西路大武汉1911写字楼A座16楼1-6号)
(二)时间:2017年4月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联系事项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
联系人:刘主任联系电话:027-86385700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怡联系电话:027-65610396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865212
本项目已进入招标程序,如有疑异,请向武汉市公安局青山区分局(钢城分局)和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公司)质疑。如质疑答复不满意,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武汉市青山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提起投诉。
武汉天汇诚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