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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内环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招标

  • 2015-02-04 15:15:37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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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内环线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采购已由襄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襄经采计[2014]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公安分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招标人为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公安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及规模:视频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货物的制造或供给能力,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伍佰万元及以上;
     
      (3)投标人应具有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4)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制造或代理经营权。如投标人是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机)的制造商,须提供产品生产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本项目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襄阳市区以外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必须在襄阳市设有售后服务点(提供售后服务点法人营业执照与售后服务授权书);
     
      (6)投标人近两年应具有承担过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工程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2月4日至2015年2月9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襄阳市人民广场炮铺街3号四楼,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法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省公安厅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公室核发的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维修登记备案书;
     
      4.3投标人是本项目主要设备(摄像机)的制造商,提交产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代理商提交本项目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的产品授权书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3月9日14时30分,地点为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网、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襄阳市东津新区(经开区)公安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名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襄阳市中新路8号
     
      联系人:周进
     
      电话:13797736724
     
      2015年2月4日
     
  • 关键字: 襄阳 视频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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