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南城天网工程(二期)租赁项目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浙建航招2017020号
2.采购项目:南城天网工程(二期)租赁项目
3.采购内容:本次项目共规划设计287个外场监控点位,其中治安动态视频监控点位(含微卡口)244个(其中借用原有治安杆共26个)、高清智能卡口系统14个点位(新建10个,改建4个)共75条车道、高清人员卡口抓拍系统15个点位、成大街东扩区块道路监控系统13个点。项目建设完成,试运营结束,并通过验收,进入项目租用期,租用期为五年。(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最高限价:人民币2900万元(包含前端取电费330万元,含本项目的监理费41万元和设计费12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5.2具有丽水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光纤网络接入资源的单位;
5.3未被列入浙江省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new/)上“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被列入“黑名单”的注册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资格审查时将不予以通过);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本,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6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17年3月6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红联系电话:0578-2139203传真:0578-2303501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联系电话:0578-2139203传真:0578-2303501
8.3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具有丽水经济开发区辖区内光纤网络接入资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303501)。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7年3月21日17:00(北京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开具收据。
9.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3月23日9:3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7年3月23日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啸联系电话:0578-2786831
15.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lscgzb.gov.cn\www.zjzfcg.gov.cn,\www.lssggzy.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