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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健康产业园区技防监控和交通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1.25亿

  • 2017-02-27 16:48:59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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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健康产业园区技防监控和交通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已由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以津静审投[2016]428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264130000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天津健康产业园区技防监控和交通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健康产业园内,建设覆盖面积约12.7平方公里(12700000平方米),本工程总投资约26413万元.
     
      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健康产业园内
     
      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健康产业园区技防监控和交通管理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位于天津市静海区团泊新城健康产业园内,建设覆盖面积约12.7平方公里(12700000平方米),本工程总投资约12530万元。其中智能化工程投资约9278万元;交通设施工程投资约325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示全部工作内容
     
      2.4工期要求:2017年04月02日至2017年06月30日
     
      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兼任项目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2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专业不限,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以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按照建筑[2012]141号文件配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IC卡。6、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到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3月0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3月06日至2017年0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另行通知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滨海团泊新城(天津)控股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黄长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静海县毕杨路杨成庄乡人民政府203-204室
     
      邮政编码:300000联系人:郦慧云电话:58897085
     
      传真:58897085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2
     
      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李毅电话:83288266-806
     
      传真:83288906
     
      日期:2017年2月27日
  • 关键字: 交通管理 天津
  • 责任编辑:lisong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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