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11043110/2026-28143 | 分 类: | 公路;水运;铁路;民航 |
|---|---|---|---|
| 发布机构: | 创新发展处 | 发文日期: | 2026年08月28日 |
| 名 称: |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 文 号: | 鄂发改审批服务〔2026〕283号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发布日期: | 2026年09月16日 |
省发改委关于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省交通运输厅:
报来《关于商请审核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函》(鄂交函〔2026〕106号)及行业审查意见等有关附件收悉。结合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初步设计评审报告》(瑞咨评字〔2026〕317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基本信息
专项名称: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以下简称专项工程)。
项目代码:2512-420000-04-04-757503。
主管部门: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建设地点:覆盖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
建设工期:36个月。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覆盖全省1808公里国家高速公路和930公里普通国道智慧站点、干线通道主动管控、“一张网”出行服务、智慧服务区、智慧隧道、公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公路路网运行监测预警和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车路云协同应用、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及数据运营等10个项目。
建设覆盖全省557.2公里国家高等级航道的“干支联动、数智汉江”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项目。
三、方案设计
原则同意专项工程11个项目方案设计。请据此组织开展施工图设计,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后,分步稳妥推进项目建设。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要加强项目投资全过程管理,严禁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保项目按批复内容建设且总投资控制在核定概算以内。
四、组织实施
省交通运输厅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专项工程,组织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省交通运输厅通信信息中心等厅属事业单位,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下辖县(市、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湖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交投资(湖北)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湖北鄂东长江公路大桥有限公司、湖北武荆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宜昌长江大桥建设营运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樊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葛洲坝湖北襄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武汉交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越秀(湖北)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荆州市路桥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荆东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武汉中远海运港口码头有限公司等企业主体共同推进智慧站点、干线通道主动管控等11个项目建设。
专项工程建设具体责任分工按照《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项目管理办法》(鄂交发〔2026〕14号)和《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实施任务责任分工》(鄂交发〔2025〕114号)执行。
五、用地、环保、节能、消防及职业安全设计
原则同意项目节能、环保、消防和职业安全设计。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后分步稳妥推进建设,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一)本专项工程内11个项目建设有关信息传输、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和系统、软硬件设备采购安装等主要建设内容,全部依托现有的交通基础设施部署和建设。本专项工程实施不新增建设用地,不改变现有用地性质及规划用途,不涉及新建土建工程(包括业务用房、技术用房等)。
(二)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生态环境部令第16号),本专项工程内11个项目建设内容涉及环境敏感区的,请项目单位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并按要求开展环境评价相关工作。
(三)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国家发改委2025年第31号令),本专项工程内11个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量均不满1000吨标准煤,不单独编制节能报告。请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发展改革部门报送节能降碳承诺。
(四)项目单位和项目实施主体应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严格按照风险管控方案和应急预案等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配齐各类劳保及应急物资,确保不出现安全生产事故。
六、工程概算
核定专项工程概算总投资271387.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48984.8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7924.77万元,预备费4478.32万元(11个项目具体概算详见附件)。建设资金来源为省级财政资金、市(州)县自筹资金和企业自筹资金,在符合条件情况下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支持。资金筹措、分配、拨付、使用、监管和绩效管理等,按照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印发的《湖北省公路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交发〔2025〕75号)执行。
七、招标事项
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规章制度,规范有序组织开展招标采购工作。本专项工程内11个项目有关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6号)第五条规定的金额标准以上的,必须招标。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八、其他事项
(一)请严格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做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二)请严格按照核定投资概算足额落实项目建设资金,严禁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严禁超概算。
(三)请组织各参建单位严格按照初步设计确定的建设内容和国家投资管理相关要求推进项目实施,落实交通运输部对专项工程推进实施的绩效考核要求,争取早日建成发挥政府投资效益。
附件:1.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数
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概算汇总表
2.智慧站点等11个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6年8月28日
附件1
湖北省“一轴一带强支点”九州通衢交通基础设施
数字化转型升级专项工程概算汇总表
序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概算金额 (万元) |
1 | 湖北省高速公路智慧站点项目 | 33728.04 |
2 | 湖北省高速公路干线通道主动管控项目 | 10089.19 |
3 | 湖北省公路“一张网”出行服务数字化体系项目 | 5438.69 |
4 | 湖北省智慧服务区项目 | 21637.15 |
5 | 湖北省智慧隧道项目 | 13347.85 |
6 | 湖北省公路基础设施监测预警项目 | 30646.01 |
7 | 湖北省公路路网运行监测预警、恶劣气象通行安全预警与应急指挥智能调度项目 | 76114.87 |
8 | 湖北省数字治超及大件运输全链条监管升级改造项目 | 29639.28 |
9 | 湖北省高速公路车路云协同应用项目 | 8497.73 |
10 | 湖北省交通运输数字底座及数据运营创新项目 | 23967.48 |
11 | 湖北省“干支联动、数智汉江”水路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项目 | 18281.64 |
合计 | 271387.9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