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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雅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可研批复)

  • 2024-12-19 15:23:13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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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来《关于洪雅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洪交实〔2024〕3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智能运行网及智慧客运枢纽建设方案》及《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智能运行网及智慧客运枢纽建设省级财政交通专项资金补助总体方案及相关布局清单表的通知》要求,确保四川省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智能运行网高位视频监测设施建设的整体性、协同性和集约性,需在我县将军镇、东岳镇、高庙镇、洪川镇等4处建设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依据《四川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经研究,原则同意所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洪雅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06-511423-04-01-466564)。

    二、项目单位

    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

    洪雅县将军镇、东岳镇、高庙镇、洪川镇。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将军镇、东岳镇、高庙镇、洪川镇四个不停车称重检测点位。其中包括将军镇、东岳镇、高庙镇建设车辆外廓尺寸检测系统、交通标识标牌、联网联控相关设备及平台配套服务等;洪川镇建设不停车称重系统、车辆外廓尺寸检测系统、车牌识别抓拍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信息发布系统、交通标志标线、供电与防雷系统、现场控制机柜、网络信息传输系统及平台配套服务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297.02万元;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和上级补助资金。

    六、建设工期

    2个月。

    七、招标内容

    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见附件。应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等规定和本核准要求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八、前置条件

    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的相关支持文件是洪雅县交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洪雅县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不停车称重检测点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请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耗统计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的不需要办理用地预审的说明。

    九、其他

    (一)如需对本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出具书面确认意见或者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二)请按照有关建设法律法规和建设程序要求,根据此批复内容,按程序做好初步设计方案、投资概算编制及报审。

  • 关键字: 不停车称重检测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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