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慧交管 (浙舟 E 行)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你单位《关于批复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慧交管 (浙舟 E 行)一期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舟 公交﹝2022﹞33 号)及附件已收悉。经研究,现将项目主要 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
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智慧交管(浙舟 E 行)一期 建设项目列入 2022 年第三批市本级政府投资信息化项目计 划(序号 13)。该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挖掘和发挥我市交通管 理数据价值,为降事故、保畅通、打击违法行为等提供全方位的交通信息服务和有效的技术保障,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建设目标
该项目集多种管控手段、分析处理手段于一体,建设一 个可视化、综合化、智能化的舟山智慧交管综合应用平台。 通过统一数据接入标准规范、实现数据“统一处理、统一存 储、统一分析、统一应用、统一共享”,充分利用已建视频 监控系统的数据感知资源,推动智能视觉在交通管理业务场 景的应用,并以“感知—分析—研判—实施”为基础,对交 通警务流程实现闭环优化,提升我市交通治理水平。
三、项目建设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数据底座、数据服务在内 的两大支撑中心、一个协同体系,6 个应用模块(AI 解析平 台、情指实战平台、精准宣教、交通事故社会联动治理和道 路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全息路口、重点人车企管理)及相关 配套工程。
四、项目建设单位、建设期和招投标
项目建设单位为舟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建设周期 7 个月。 根据《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项目软硬件、 系统集成等采购,原则上采用公开招投标形式。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 1252 万元,根据市财政局《资金来源落实 情况表》,所需资金由财政安排解决。
六、项目的相关批复文件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智慧交管(浙舟 E 行)建设 一期项目审查意见的函》、市财政局《资金来源落实情况表》, 专家评审意见。
七、如需对该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 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八、请根据本批复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