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第三期电子眼抓拍设备及系统与部分路口机动车测速设备及系统建设项目”,现将此事项向各潜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三、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第三期电子眼抓拍设备及系统与部分路口机动车测速设备及系统建设项目
四、采购预算:1147.05万元人民币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属于政府采购政策扶持范围;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七、专家组论证报告:详见附件。
希望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和社会公众提出有效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本采购需求论证公示发布次日起三个工作日止,在公示期截止前将意见以书面的形式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通讯地址:成都市新津区正西街53号
联系人: 周老师
电 话:028-82510228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晖路360号晶科1号商务楼1713-1714号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8-87071415
成都市公安局新津区分局
2022年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