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2年交通信号优化配时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14777633 | ||
项目背景 | 交通信号配时作为城市公共服务,是调配路口时空资源,保障交通安全、畅通的重要手段,可以显著减少行程延误和停车次数,提高行车安全性、节约能耗并减少污染物排放,是短平快、低成本改善城市交通运行环境的重要手段。深圳从2003年引入信号配时社会化服务至今,根据城市交通态势变化和管理需要对交通信号配时管理模式和服务内容体系进行了持续探索升级。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城市治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大幅提升,努力成为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的典范”已成为未来五年深圳的重要发展目标之一。在道路增量有限、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路口规模年增10%以上、占道施工、季节变化和交通事件等交通特征扰动因素持续存在的情况下,交通信号配时作为城市治理的重要内容,面临着多重挑战。 为了进一步提升深圳交通信号配时管理的精细化、智能化水平,计划在持续开展日常交通运行巡查和路口配时优化的基础上,加强对全市信号配时业务统筹管理、加强辖区时空协同优化提升交通运行效率、规范新改建亮灯巩固管理基础、统筹系统运维加强运行监测和风险防范、加强过程控制、构建长效运营管理机制。现特面向交通专业咨询服务机构,对全市(协助指导深汕合作区)的交通信号优化配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7)投标人必须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信证书,且专业包括市政公用工程。(提供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www.tzxm.gov.cn)备案关键信息查询网页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