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宁德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宁交执法办〔2021〕1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闽交政法〔2020〕13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全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项目有关工作的纪要》(〔2021〕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出具的《关于宁德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行业审查的意见》(宁交〔2021〕38号)及 《关于宁德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的函》(宁交函〔2021〕100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精细化管理,有效提升治超效率,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对保护公路桥梁设施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名称:宁德市国省干线公路智能化管理暨科技治超项目(项目编码:2112-350900-04-05-479655)。
三、项目建设地点:宁德市国省干线公路上,福建省交通厅下发的《福建省公路科技治超规划(2020-2022年)》确定的点位。
四、项目单位:宁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
五、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本项目主要在我市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建设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配套市、县监测监控中心等。其中,新建28个公路智能感知技术监控点、1个市级治超监测监控中心、8个县级监测监控中心。
六、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工程投资估算745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除申请省级补助资金外,其余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
七、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八、招标内容:该项目招标按省发改委闽发改法规〔2015〕404号、闽发改法规〔2016〕5号等文件执行,请严格按照要求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九、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十、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十一、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