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信访办公室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
项目预算:760.0568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雪亮工程”
三、论证意见
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11月26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和信访办公室
地址: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方式:15166506699
地 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东昌路159号
联系人:吕永伟 联系电话:0635-2185818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1Bh-ri82697WIyj2W68Qv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