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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安徽蒙城县公安局新建智能交通项目总体设计中标

  • 2019-06-03 19:51:16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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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蒙城县公安局委托,就2019年度蒙城县公安局新建项目总体设计(项目编号:mczbc【2019】102)进行公开招标,现评审工作已结束,经依法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评审及推荐,并经采购人确认,将评审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9年度蒙城县公安局新建项目总体设计

    二、本项目公告时间:2019年5月8日

    三、本项目开标时间:2019年5月31日

    四、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金额及主要中标内容:

    中标候选人: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 标 金额:200000元

    主要中标内容:1、行人闯红灯曝光、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系统、新建违停抓拍、七个路口信号灯和电子警察的设计;

    2、2019年度标线、车位、标牌设计;

    3、县道公路交通管理电子监控系统设计;

    4、住建委、重点局新修道路的信号灯、电子警察、部分闯禁令抓拍系统、反向卡口抓拍系统设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范道章、赵涛、牛明超、刘奎、汪付华

    六、采购人名称和联系方式、地址

    采购人:蒙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17756761162            

    地址:蒙城县

    七、代理机构:蒙城县鲲鹏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  工

    联系电话:0558-7820016

    地址:蒙城县庄子大道66号

    八、公告期限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至2019年6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标人投诉前应依法依归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投诉电话:县公管局0558-7661880

    九、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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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责任编辑:its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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