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19年05月22日组织专家对平陆县天眼工程三期项目采购需求进行了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采购内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平陆县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平陆县天眼工程三期项目
三、采购预算:12367083元
四、公示期:2019年05月23日
五、论证事项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二)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三)是否全部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四)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五)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六)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六、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陆县公安局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平陆县条山大街与太阳路交叉口东行200米路南
邮编:044300
联系人:卫先生
联系电话:13363595977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广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运城市盐湖区晨光路与太乙街交叉口西北角唯科大厦603-607室
邮编:044000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9-5794585,18535907035
电子邮箱:yunchengguangxinda@163.com
附件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意见
项目需求论证意见 | ||||||
采购人 | 平陆县公安局 | |||||
项目名称 | 平陆县天眼工程三期项目 | |||||
项目金额 | 12367083元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论证依据 |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 |||||
论证事项 |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 |||||
论证专家基本情况 | 姓名 | 工作单位 | 联系电话 | 身份证号 | 职称或资格 | 专业 |
杨福东 | 运城市中心医院 | 18935086918 | 142727197405100011 | 高工 | 信息工程 | |
吴晓霞 | 运城市经济信息中心 | 13934380165 | 142701196210241246 | 高工 | 信息工程 | |
滑晓琴 | 运城联通公司 | 18603599335 | 14270119740116126X | 工程师 | 互联网 | |
陈滨风 | 运城市华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3835938108 | 142701197307100348 | 高工 | 信息工程 | |
闫晓明 | 运城市急救中心 | 15835286570 | 142730198407240715 | 工程师 | 信息 | |
专家论证意见 | 根据《全国公安机关视频图像信息整合与共享工作任务书》(公科信[2012]11号)文件要求的平陆县天眼工程三期项目,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能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能够实现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本项目实施后能满足平陆县城区治安管理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平陆县公安机关管理社会、治安防控、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保障安全的能力,可以整合平陆天眼工程一、二期视频功能并实现与综治平台对接,提供综合业务应用和业务支撑,满足本项目需求的技术、服务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符合要求。项目的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符合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