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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翠涛南道(宜兴路-宏园路)等6条路交通设施工程招标

  • 2019-01-29 09:23:54
  • 来源:its114.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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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翠涛南道(宜兴路-宏园路)等6条路交通设施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2014]7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200.0000 万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4135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翠涛南道(宜兴路-宏园路)等6条路交通设施工程(津建计审【2013】110号、津建计审【2014】510号、津建计审【2014】71号、建计配【2011】1209号、津建计审【2014】70号),最高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次招标为交通设施工程2.2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2.3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翠涛南道(宜兴路-宏园路)等6条路交通设施工程,其中包括翠涛南道(宜兴路-宏园路)、翠涛道(均富路-宏园路)、宜白路(均富路-汀江东路)、宏园路(翠涛北道-志成道)、保康东路(纪念馆路-光荣道)、本溪路(纪念馆路-光荣道)。道路总长度约为4135米,道路规划最高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本次招标包含:翠涛南道、翠涛道、宜白路、宏园路、保康东路、本溪路6条道路的交通设施工程,其中包括:新建信号灯、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本标段交通设施工程总投资额12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 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4计划工期要求:2019年03月10日 至 2019年07月10日2.5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 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 (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方式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http://www.tjconstruct.cn/enroll/index.aspx)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9 年 1 月 28 日 至 2019 年 2 月 1 日。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2月01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01月28日至2019年02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三楼 获取文件。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妍枫(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与丽江道交口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崔博 电话:58595300
    传  真:58595300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慧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丽莎(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宁波道15号
    邮政编码:300202 联系人:肖玥 电话:24344868-820
    传  真:24344868-817

    日期:2019 年 1 月 2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城市道路管网配套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受理负责人:崔博
    电话:58595300传真:5859530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卫津南路与丽江道交口

    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武俊林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 

  • 关键字: 交通设施
  • 责任编辑:余飞 【提交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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