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文件要求,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我单位于2018年12月19日组织专家对下述项目进行采购需求论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改造道路增设配套交通设施项目
二、采购预算:2359.5599万元
三、论证事项
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356-2126021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56-8880602
五、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与公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附件:
项目需求论证意见汇总表
项目名称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市区改造道路增设配套交通设施项目
采购人晋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采购项目
内容根据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从2018年4月6日开始,泽州路、凤台街、黄华街等道路重新进行路面柏油铺装。为了使道路铺装后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同步安装到位,确保道路通车后交通安全畅通,达到景观提升,秩序井然,推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再上新台阶的效果,经过实际调研后对市区改造道路增设配套交通安全设施,具体情况如下:
1、交通标志;2、隔离护栏;3、凤台街辅道增设信号灯;4、太阳能发光道钉;5、杆件及基础配套设施;6、电子警察道路监控;7、网络传输;8、后端管理扩容系统;9、其它配套内容;
预算金额2359.5599万元。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论证依据山西省财政厅《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确定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
论证事项1.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是否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是否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环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
4.采购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项目的数量、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5.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6.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论证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职称或职务专业
赵俊文晋城市财政局信息网络中心18635639133主任计算机
茹慧军晋城职业技术学院13834060287讲师计算机
王华亮晋城市安监局15803564472高级工程师计算机
郑聚义晋城市商务粮食局信息中心18335611110主任计算机
杨土生晋城市财政局评审中心13203563300高级工程师工程、经济
专家论证
意见本项目经我们专家共同论证:
1.该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该项目符合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
3.该项目响应国家节能环保相关政策,优先采用节能环保产品,鼓励中小企业参与。
4.该项目功能、目标清晰,技术、服务、数量、交付内容及实施的时间和地点明确,有较高的可行性。
5.该项目制定的履约时间和方式符合实际要求,项目验收的方式和标准、付款方式较明确,后期可在双方签订合同时进一步细化、明确。
6.无其他需要论证的事项。
经专家组讨论,本需求论证通过,建议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山西恒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