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潍坊市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规划咨询项目是对潍坊市辖区内县乡道路基本情况(道路属性、通车里程、改造建设、道路规格等情况)进行深度摸底调查。并对潍坊市辖区内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的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统计。并编订未来三年潍坊市辖区内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三年可行性建设规划方案,方案要达到省公安厅、厅交管局等部门相关政策及业务要求,并通过省级相关专家论证。
1、 调研本辖区内县乡道的基本情况、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情况,获得编订建设方案的基础数据。
2、 分析本辖区内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现状及趋势,结合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的相关要求和政策,确定建设需求,制定总体的发展目标和分阶段目标,梳理各阶段建设内容,制定符合实际的《潍坊市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规划方案》,方案要符合实际,科学制定,可实施性强。达到省公安厅、厅交管局等部门相关政策及业务要求。
3、 组织省级相关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并达到相关论证要求;
4、 根据实际情况和专家论证意见,对《规划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定稿,签字盖章装订成册后交付给业主单位方。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潍坊市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规划咨询项目。
阶段 | 工作内容 |
调研阶段 | 现状分析及需求调研:对潍坊市辖区内县乡道基本情况进行实地勘察调研;对潍坊辖区内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情况进行实地勘察和调研统计(含青州、诸城、寿光、临朐、安丘、昌邑、昌乐、高密、高新、滨海、经济、奎文、潍城、坊子、寒亭、峡山) |
勘察阶段 | 现场勘察:对潍坊辖区内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已经建设的点位进行实地勘察,并对规划建设的点位进行勘察统计,形成勘察报告,项目验收时一并交于业主方。 |
整理阶段 | 资料整理:对业主方提供的项目相关资料以及现场调研、勘察资料的整理,为方案编制做准备。 |
编制阶段 | 通过潍坊市各县市区交警大队论证后对《规划方案》进行编制、审核、校核,。 |
评审阶段 | 交于交管局、省公安厅等部门进行论证,论证通过后,邀请省级专家对《规划方案》进行评审。 |
完善阶段 | 依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进行实施。后期三年建设中要提供咨询服务。 |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通过潍坊市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规划咨询项目的实施,实现潍坊市县乡道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规划统一、方案统一、技术标准统一的“”三统一”目标
3.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均执行国家和本地区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达到采购人的服务要求。详见采购要求。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质量标准: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物理特性:详见采购要求。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及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4%的加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项目实施的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内
地点:潍坊市交警支队
7.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效率:执行采购要求。
8.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文件要求验收标准。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采购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8年12月13日起,至2018年12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12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招标人:潍坊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杨国运 电话(传真):0536-8533101
地址:高新区胜利东街1979号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鑫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传真):0536-2605889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综合保税区高新二路东管委会办公楼号4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