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信号灯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执行,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6%的扣除;按国家有关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依据(鲁财库【2007】32号)文),属于节能、环保产品的将分别给予5%价格扣除,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必须按照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行业标准:执行行业相关标准; 地方标准:执行地方相关标准; 其他标准:/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项目施工须满足国家相关规范; 物理特性:/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1 交付或实施时间:执行甲方要求 交付或实施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 符合采购文件相关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服务期限: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服务效率:符合采购文件及相关规定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相关验收标准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发布人: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7日 |
附件:需求方案.pdf |
发布人:济南市历城区信息发布(代理) |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17时16分07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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