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的委托,对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拥堵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进行招标代理,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质、技术实力雄厚的独立企业法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编号:zb-2018-091
采购计划编号:WZCG201803019
二、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城市交通拥堵整治三年行动方案
三、采购内容:随着乌鲁木齐市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及机动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乌鲁木齐城市交通服务水平明显下降。为改善交通出行环境,乌鲁木齐急需一个近期综合性的交通拥堵整治对节点型拥堵、秩序性拥堵和饱和性拥堵进行整治,使得乌鲁木齐近期在城市交通建设、运行和管理上能有一个明显的提高,指导政府实施近期综合交通改善。
四、采购预算:4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六、合格投标人基本条件:
6.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投标人具有类似交通咨询服务经验。
6.3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
6.4区外企业具有疆内服务能力;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6.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关联关系。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情形之一的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七、报名须知: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提供检查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文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上述证件原件(还需提供伍套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八、报名及领取文件时间和地点:2018年7月 31 日—2018年8月6日(北京时间上午10:30-13:00,下午15:30-18:00)(节假日除外);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楼70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8月21日11:00时(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楼701
采购人:
乌鲁木齐市城市综合交通项目研究中心
联系人:王亚群 电话: 0991-46950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承泰建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红光山路2588号绿地中心领海101楼701
联 系 人:
单微、刘婧 电话:0991-8890732
